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10日拟作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5-10 14:17 浏览量: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我局现将拟验收的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6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舟山市丰翔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项目

舟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规划地块号 HY-05-01-13

舟山市丰翔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每条生产线配备1条砂石皮带输送机,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产能分别为270m³/h、180m³/h,合计产能为450m³/h;项目主要由生产区、待料区和其他辅助工程组成,年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为90万米。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制度,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80-2037820,传真:0580-2033012,E-MAIL: zshbxzxk@163.com,地址:zshbxzxk@163.com,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邮编:3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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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10日拟作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5-10 14:1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我局现将拟验收的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6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舟山市丰翔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项目

舟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规划地块号 HY-05-01-13

舟山市丰翔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每条生产线配备1条砂石皮带输送机,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产能分别为270m³/h、180m³/h,合计产能为450m³/h;项目主要由生产区、待料区和其他辅助工程组成,年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为90万米。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制度,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80-2037820,传真:0580-2033012,E-MAIL: zshbxzxk@163.com,地址:zshbxzxk@163.com,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邮编:3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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