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推行“法务顾问+环保管家”模式,服务国家重点战略项目落地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6-12 10:23 浏览量: 字号:[ ]

为服务国家重点战略项目落地,加快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项目建设,舟山市融严格执法于主动服务中,推行“法务顾问+环保管家”模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统一。

一、聘请专项法务顾问强化执法监管工作。舟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舟山市政府法务顾问——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作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环境监管专项法务顾问,由4名资深律师组建团队,为生态环境部门对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相关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实施依法监管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并制作依法履职档案。此外,还结合市、县(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需要,每周定期参与全市重大案件的集体审议,并协助做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的对接与业务指导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审查各类案件文本30余份,提供法务咨询服务15次,对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就如何规范取证开展了法律培训,逐步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组建“环保管家”专家团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鉴于舟山首次引进重大规模的炼化一体化项目,缺乏相应的环境监管能力,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聘请北京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专业团队为“环保管家”,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专家团队定期赴舟山提供专业化咨询指导,并出具书面的咨询报告,供政府及部门科学决策参考。此外,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舟环公司等第三方技术机构,为日常执法及信访调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第一时间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取得较好社会反响。截至目前,“环保管家”合作单位共为企业提供现场服务90家次,解决相关问题12个。

三、组建工作专班驻岛开展监管服务。为帮助企业及早发现并梳理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与隐患,结合“三服务”工作要求,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自5月份开始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基地管委会环保机构等相关人员20余人,成建制进驻舟山绿色基地,实行“一周一检查,一周一告知”和局党组一月一研究等制度,切实增强生态环境部门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运行监管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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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推行“法务顾问+环保管家”模式,服务国家重点战略项目落地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6-20 10:23:55

为服务国家重点战略项目落地,加快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项目建设,舟山市融严格执法于主动服务中,推行“法务顾问+环保管家”模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统一。

一、聘请专项法务顾问强化执法监管工作。舟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舟山市政府法务顾问——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作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环境监管专项法务顾问,由4名资深律师组建团队,为生态环境部门对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相关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实施依法监管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并制作依法履职档案。此外,还结合市、县(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需要,每周定期参与全市重大案件的集体审议,并协助做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的对接与业务指导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审查各类案件文本30余份,提供法务咨询服务15次,对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就如何规范取证开展了法律培训,逐步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组建“环保管家”专家团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鉴于舟山首次引进重大规模的炼化一体化项目,缺乏相应的环境监管能力,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聘请北京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专业团队为“环保管家”,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专家团队定期赴舟山提供专业化咨询指导,并出具书面的咨询报告,供政府及部门科学决策参考。此外,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舟环公司等第三方技术机构,为日常执法及信访调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第一时间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取得较好社会反响。截至目前,“环保管家”合作单位共为企业提供现场服务90家次,解决相关问题12个。

三、组建工作专班驻岛开展监管服务。为帮助企业及早发现并梳理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与隐患,结合“三服务”工作要求,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自5月份开始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基地管委会环保机构等相关人员20余人,成建制进驻舟山绿色基地,实行“一周一检查,一周一告知”和局党组一月一研究等制度,切实增强生态环境部门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运行监管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