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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0年11月)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10:25:19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0年11月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舟山兴宇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定海区兴舟大道海运大厦西栋10楼 | 蒋龙杰 | 使用Ⅳ类放射源 | 浙环辐证〔L2037〕 | 2025年11月4日 |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