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海底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报告书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0580-2060087 传真:0580-206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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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海底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6日
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海底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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