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疫情风险排查结果良好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3-24 09:07 浏览量: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有效防范疫情期间出现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风险,市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以来,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处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强化疫情期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指导;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线上监控和线下巡查方式,对终端设施定期开展巡查,确保病毒消杀到位和设施运行正常。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终端495个,累计对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管网巡查920座次,确保设施设备均正常,窨井无破损、管网无堵塞现象。

二是部门联动落实处理设施尾水消毒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排放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了甬东社区甬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临城毛竹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两个点位。经了解,临城区域每天都有专人负责对全部12个点位开展运维检查和尾水消毒工作,采用含氯消毒药剂对尾水、沉淀池、井盖、场地等进行消毒,防止病毒通过污水扩散,现场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急监测。根据上级部门的抽测比率要求,我市共对4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监测工作,经监测,总余氯指标全部达标。同时,我市要求各级监测单位继续做好粪大肠杆菌等指标的跟踪监测,发现存在尾水超标排放及其他环境问题的,第一时间通报设施所在地乡镇政府、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跟进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饮用水源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制订了《舟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在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对1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生物毒性监测,3个开展了余氯项目监测,生物毒性为无毒性,余氯均为未检出。21个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100%,临城河、磨心水库、基湖水库3个交接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截至目前,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全市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防控及消毒消杀等影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疫情风险排查结果良好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4-07 09:07:5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有效防范疫情期间出现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风险,市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以来,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处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强化疫情期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指导;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线上监控和线下巡查方式,对终端设施定期开展巡查,确保病毒消杀到位和设施运行正常。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终端495个,累计对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管网巡查920座次,确保设施设备均正常,窨井无破损、管网无堵塞现象。

二是部门联动落实处理设施尾水消毒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排放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了甬东社区甬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临城毛竹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两个点位。经了解,临城区域每天都有专人负责对全部12个点位开展运维检查和尾水消毒工作,采用含氯消毒药剂对尾水、沉淀池、井盖、场地等进行消毒,防止病毒通过污水扩散,现场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急监测。根据上级部门的抽测比率要求,我市共对4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监测工作,经监测,总余氯指标全部达标。同时,我市要求各级监测单位继续做好粪大肠杆菌等指标的跟踪监测,发现存在尾水超标排放及其他环境问题的,第一时间通报设施所在地乡镇政府、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跟进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饮用水源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制订了《舟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在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对1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生物毒性监测,3个开展了余氯项目监测,生物毒性为无毒性,余氯均为未检出。21个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100%,临城河、磨心水库、基湖水库3个交接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截至目前,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全市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防控及消毒消杀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