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11:21 浏览量: 字号:[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1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中化兴中六期扩建项目

舟山市临城街道岙山岛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岙山库区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

浙江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临城街道岙山岛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岙山库区,总投资67583万元,总用地面积91706.25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储罐区建设,新增库容41m3,设置2个罐组,其中罐组I设置9座外浮顶储罐(83m312m3 ),储存介质燃料油;罐组II设置5座外浮顶储罐(每座3m3),储存介质燃料油或MGOLCO;年周转量约320万吨(燃料油220万吨、轻质油100万吨);同时新建1座输油泵棚、1座变电所及机柜间、1600m3含油污水提升池和1200m3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等配套设施,其余公用工程依托库区现有系统。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轻质油(MGOLCO)发油装船通过2#码头完成,产生的油气接入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后;引入LDAR检测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对设备动静密封点VOCs产生情况进行半年一次的定期检测,对于发现的非正常排放动静密封点需立刻排查修复,并做好现场标注,定期复测;锅炉燃烧采用低硫低氮的燃料油;加强罐体内壁防腐、除锈工作,减少油品挂壁损失,防腐涂装过程应避免两个或以上储罐同时涂装以减少刷漆及干燥过程中无组织voc废气排放;企业应与周边库区出联合制定发油调度协议,避免区域内多码头同时发油作业。

废水:初期含油雨水排至罐区600m3含油污水提升池,然后输送至依托的GC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至兴中库区氧化塘处理后回用;项目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兴中库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至库区氧化塘处理后回用。

噪声:各类油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消声、阻尼、减振等措施;采取隔声措施,油泵设置于泵房内;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固体废弃物:清罐残渣收集至兴中库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舟山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根据设计方案,项目扩建库区(罐组I和罐组II)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要求,无需新建应急池。另外兴中库区现有2m3的应急池一个,此次扩建新建一条防火堤至事故废水排水沟的自流沟,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可自流至现有应急池;加强储罐泄漏、储罐溢顶等各类检查,做好储罐防腐蚀措施,加强防范,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项目公示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11:21:35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1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中化兴中六期扩建项目

舟山市临城街道岙山岛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岙山库区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

浙江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临城街道岙山岛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岙山库区,总投资67583万元,总用地面积91706.25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储罐区建设,新增库容41m3,设置2个罐组,其中罐组I设置9座外浮顶储罐(83m312m3 ),储存介质燃料油;罐组II设置5座外浮顶储罐(每座3m3),储存介质燃料油或MGOLCO;年周转量约320万吨(燃料油220万吨、轻质油100万吨);同时新建1座输油泵棚、1座变电所及机柜间、1600m3含油污水提升池和1200m3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等配套设施,其余公用工程依托库区现有系统。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轻质油(MGOLCO)发油装船通过2#码头完成,产生的油气接入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后;引入LDAR检测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对设备动静密封点VOCs产生情况进行半年一次的定期检测,对于发现的非正常排放动静密封点需立刻排查修复,并做好现场标注,定期复测;锅炉燃烧采用低硫低氮的燃料油;加强罐体内壁防腐、除锈工作,减少油品挂壁损失,防腐涂装过程应避免两个或以上储罐同时涂装以减少刷漆及干燥过程中无组织voc废气排放;企业应与周边库区出联合制定发油调度协议,避免区域内多码头同时发油作业。

废水:初期含油雨水排至罐区600m3含油污水提升池,然后输送至依托的GC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至兴中库区氧化塘处理后回用;项目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兴中库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至库区氧化塘处理后回用。

噪声:各类油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消声、阻尼、减振等措施;采取隔声措施,油泵设置于泵房内;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固体废弃物:清罐残渣收集至兴中库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舟山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根据设计方案,项目扩建库区(罐组I和罐组II)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要求,无需新建应急池。另外兴中库区现有2m3的应急池一个,此次扩建新建一条防火堤至事故废水排水沟的自流沟,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可自流至现有应急池;加强储罐泄漏、储罐溢顶等各类检查,做好储罐防腐蚀措施,加强防范,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