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3-18 15:52 浏览量: 字号:[ ]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支线Ⅰ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及朱家尖香莲河(一期)建设工程

舟环建审〔2021〕6号

2021年3月10日

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生态环境部关于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审批通过了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支线Ⅰ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及朱家尖香莲河(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舟环建审[202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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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3-18 15:52:17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支线Ⅰ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及朱家尖香莲河(一期)建设工程

舟环建审〔2021〕6号

2021年3月10日

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生态环境部关于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审批通过了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支线Ⅰ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及朱家尖香莲河(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舟环建审[202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