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八”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嵊泗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暂无出路 ,厂内飞灰储存能力已接近饱和。
二、整改目标:
提升储存能力、有效处置飞灰。
三、整改措施:
1、针对储存能力已接近饱和的问题,拓展飞灰储存空间,规范贮存场所建设,飞灰螯合后规范堆存;
2、加强垃圾焚烧厂的运维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3、继续对接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有资质的水泥窑、危废填埋场等飞灰接收单位,寻求处置出路。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于2019年11月22日转运一批共28.98吨飞灰至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
2、厂区内新增飞灰暂存能力为30吨左右的危废仓库一座,现有危废仓库总暂存能力约50吨左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6 日(7 个工作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联系电话(传真):0580-2052282。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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