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情况的公示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3-05 10:25 浏览量: 字号:[ ]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八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嵊泗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暂无出路 ,厂内飞灰储存能力已接近饱和。

二、整改目标:

提升储存能力、有效处置飞灰。

三、整改措施:

1、针对储存能力已接近饱和的问题,拓展飞灰储存空间,规范贮存场所建设,飞灰螯合后规范堆存;

2、加强垃圾焚烧厂的运维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3、继续对接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有资质的水泥窑、危废填埋场等飞灰接收单位,寻求处置出路。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于20191122日转运一批共28.98吨飞灰至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

2、厂区内新增飞灰暂存能力为30吨左右的危废仓库一座,现有危废仓库总暂存能力约50吨左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35日至2021316 日(7 个工作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联系电话(传真):0580-2052282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情况的公示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3-05 10:25:15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八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嵊泗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暂无出路 ,厂内飞灰储存能力已接近饱和。

二、整改目标:

提升储存能力、有效处置飞灰。

三、整改措施:

1、针对储存能力已接近饱和的问题,拓展飞灰储存空间,规范贮存场所建设,飞灰螯合后规范堆存;

2、加强垃圾焚烧厂的运维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3、继续对接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有资质的水泥窑、危废填埋场等飞灰接收单位,寻求处置出路。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于20191122日转运一批共28.98吨飞灰至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

2、厂区内新增飞灰暂存能力为30吨左右的危废仓库一座,现有危废仓库总暂存能力约50吨左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35日至2021316 日(7 个工作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联系电话(传真):0580-2052282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