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6-22 09:49 浏览量: 字号:[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20216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

普陀区小干岛西南侧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厂区内

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宁波舒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640.45平方米,总投资1994.66万元。污泥干化方案为将含水率80%的湿污泥处理为含水率60%污泥,日处理规模为100t;采用电解干化工艺,设置4台电解污泥处理能力为1.5t/h的干化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卸料车间、储泥斗、电解干化车间、电控车间及值班室和除臭系统。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卸料车间、电解干化车间恶臭废气。项目卸料车间、电解干化车间均独立密闭,车间整体抽风,设置机械抽风设施,废气统一收集至AOE离子除臭+碱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脱水滤液、地面冲洗用废水和生活废水;上述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接入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和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机泵隔声罩隔音、挠性连接,安装减振基础等减噪措施;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位置、采取墙体隔音等综合措施;优化污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等敏感目标。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絮凝剂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液压油、絮凝剂废包装袋采用容器密闭收集后暂存于污泥厂集中危废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圾避雨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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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6-22 09:49:59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20216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

普陀区小干岛西南侧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厂区内

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宁波舒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640.45平方米,总投资1994.66万元。污泥干化方案为将含水率80%的湿污泥处理为含水率60%污泥,日处理规模为100t;采用电解干化工艺,设置4台电解污泥处理能力为1.5t/h的干化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卸料车间、储泥斗、电解干化车间、电控车间及值班室和除臭系统。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卸料车间、电解干化车间恶臭废气。项目卸料车间、电解干化车间均独立密闭,车间整体抽风,设置机械抽风设施,废气统一收集至AOE离子除臭+碱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脱水滤液、地面冲洗用废水和生活废水;上述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接入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和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机泵隔声罩隔音、挠性连接,安装减振基础等减噪措施;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位置、采取墙体隔音等综合措施;优化污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等敏感目标。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絮凝剂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液压油、絮凝剂废包装袋采用容器密闭收集后暂存于污泥厂集中危废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圾避雨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