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等规定,为促进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高声环境质量,我局组织编写了《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附件:1. 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调整).pdf
2. 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图册).pdf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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