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15:53 浏览量: 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电厂扩建送出工程

舟山市定海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拟建内容为洛迦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至舟山电厂三期升压站,在洛迦变主变低压侧新建1组60Mvar低压电抗器;舟山电厂三期~洛迦500kV线路工程,新建舟山电厂三期~洛迦双回500kV线路2×12.9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因舟山电厂出线走廊限制,需对舟山电厂~兰秀110kV线路进行迁改,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7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0.33km,拆除原单回线路长约0.65km,拆除铁塔2基。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车辆运输散体材料须密闭,避免沿途漏撒;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扬尘;车辆进出进行结泥路面洒水降尘等。

(2)废水:①不得在南洞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白泉岭下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已含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线路塔基、牵张场等任何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管,防止线路路径摆动进入一级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施工。②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跨越南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③塔基施工采用商购混凝土、或人工拌和(山地),不产生施工废水。④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⑤临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⑥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⑦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站区绿化,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施工设备同时使用。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③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④变电站、输电线路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固体废弃物:变电站扩建、输电线路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建筑垃圾中的钢结构剩余物料、拆除旧塔基和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清运至规划建设的消纳场所。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居,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或和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①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②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③塔基施工期占用耕地、林地时,需将剥离的表层土分类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④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⑤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⑥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以减少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⑦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二、运营期

(1)工频电场、磁场和噪声:①变电站,根据类比监测分析结果,变电站扩建工程运行后,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将基本维持现状。②输电线路,根据类比分析及模式预测,在拟建输电线路对地高度满足环评中提出的最低达标线高的前提下,对沿线环境及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耕养区、公众暴露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的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分析,拟建输电线路投运后,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

(2)废水、固体废弃物: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废水和废弃物,变电站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站区绿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低压电抗器事故排油时,含油污水集油坑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处理,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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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15:53:0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电厂扩建送出工程

舟山市定海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拟建内容为洛迦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至舟山电厂三期升压站,在洛迦变主变低压侧新建1组60Mvar低压电抗器;舟山电厂三期~洛迦500kV线路工程,新建舟山电厂三期~洛迦双回500kV线路2×12.9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因舟山电厂出线走廊限制,需对舟山电厂~兰秀110kV线路进行迁改,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7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0.33km,拆除原单回线路长约0.65km,拆除铁塔2基。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车辆运输散体材料须密闭,避免沿途漏撒;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扬尘;车辆进出进行结泥路面洒水降尘等。

(2)废水:①不得在南洞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白泉岭下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已含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线路塔基、牵张场等任何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管,防止线路路径摆动进入一级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施工。②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跨越南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③塔基施工采用商购混凝土、或人工拌和(山地),不产生施工废水。④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⑤临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⑥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⑦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站区绿化,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施工设备同时使用。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③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④变电站、输电线路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固体废弃物:变电站扩建、输电线路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建筑垃圾中的钢结构剩余物料、拆除旧塔基和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清运至规划建设的消纳场所。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居,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或和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①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②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③塔基施工期占用耕地、林地时,需将剥离的表层土分类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④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⑤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⑥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以减少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⑦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二、运营期

(1)工频电场、磁场和噪声:①变电站,根据类比监测分析结果,变电站扩建工程运行后,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将基本维持现状。②输电线路,根据类比分析及模式预测,在拟建输电线路对地高度满足环评中提出的最低达标线高的前提下,对沿线环境及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耕养区、公众暴露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的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分析,拟建输电线路投运后,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

(2)废水、固体废弃物: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废水和废弃物,变电站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站区绿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低压电抗器事故排油时,含油污水集油坑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处理,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