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就“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配套含油率检测项目(2024)采购公告”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资质有实力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配套含油率检测项目(2024)。
二、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三、项目资金预算:40万元(最终付款额度按照实际检测报告为准)。
四、项目需求:
根据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的抽测算法以及我局要求,计划对部分外轮和国轮,在油污水接收、转运等环节,在锚地或指定地点开展油污水抽样检测,出具含油率和总量检测报告,以加强油污水监管,全年度检测数量一般不低于50轮次。具体检测要求如下:
(一)排油污水母船检验
(二)油污水接收船检验
(三)码头油污水接收船检验
(四)①检验机构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开展检验工作。②计量过程中所用器具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安全防爆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分,装入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好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所需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市生态环境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东2号楼附楼304室)。我局将于采购会当场拆封。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办法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投标人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投标供应商结合评审文件要求,对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期情况等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评审小组专家进行陈述。评审小组就有关问题向投标供应商进行质询。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与质询,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报价要求: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6.评标细则
评分类型 | 序号 | 评议内容 | 评议标准和分值 | 评议得分 | |
商务部分 (20分) | 1 |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 认证证书(8分) 供应商具有 1.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2.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3.具备CMA资质认定证书;并至少涵盖油品的密度、水分等检测指标;
(每提供一个得2分,无证书或证书已过有效期不得分) | 0-8分 |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船舶油污水接收资质企业的含油率检测相关合同业绩(同金额在5万以上),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证明材料:发票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服务范围的页面】 | 0-10分 | ||||
具有计量相关领域的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1分,) | 0-2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2 | 工作方案 | 油污水含油率检测总体实施方案的完整性(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 | 0-20分
| |
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要求具有较为丰富的检测经验,可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 0-10分 | ||||
3 | 管理制度 | 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内容完整,科学,包含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检测人员安全;包含含油率检测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真全准”。 | 0-10分 | ||
4 | 响应时间 | 在接到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自动触发或采购单位通知并确认后,2小时内到指定地点的得10分;4小时内到指定地点的得5分;8小时达到指定地点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出具承诺函,特殊情况或偏远海岛除外) | 0-10分 | ||
5 | 进度控制 | 所有检验检测完成后,2天内(含2天)出具报告的得10分;2-3天(含3天)内出具报告的得5分,3天之后出具报告不得分。 | 0-10分 | ||
合计 | 0-80分 |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20分)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的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0-20分 | |
小计 | 0-20分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80-262938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