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4-12-10 10:56 浏览量: 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

舟山市朱家尖岛普陀山机场南侧


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7083万元,总占地面积约229亩,新建农事服务中心1座、高标准智能化科研展示玻璃温室1座、生产型连栋薄膜温室8座、单栋塑料大棚33座;配套集雨池、循环水池、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园区智能灌溉、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大气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料堆放区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牌;建筑垃圾等临时性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防尘设施;表土与挖方、借方堆场应当设置高于物堆的围墙、防尘网或者在堆场表面植被绿化。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工地进出口设车辆轮胎清洗水池,同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上应覆盖篷布。

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洒水抑尘等施工过程;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厕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运。

固废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并做好扬尘防治防流失等措施;废弃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并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声环境保护: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二、营运期:

大气环境保护:尾菜粉碎机上部进料口加盖封闭;尾菜粉碎后堆肥设置一套配备智流膜堆肥装置,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水环境保护: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蔬菜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通过过滤设备过滤后送至灌溉管道回用于灌溉。

固废管理: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农药包装物暂存于农事服务中心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运处置。

声环境保护:合理布局,水泵布置远离场界,尾菜粉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固定、安装减振基座,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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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4-12-10 10:56:19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

舟山市朱家尖岛普陀山机场南侧


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7083万元,总占地面积约229亩,新建农事服务中心1座、高标准智能化科研展示玻璃温室1座、生产型连栋薄膜温室8座、单栋塑料大棚33座;配套集雨池、循环水池、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园区智能灌溉、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大气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料堆放区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牌;建筑垃圾等临时性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防尘设施;表土与挖方、借方堆场应当设置高于物堆的围墙、防尘网或者在堆场表面植被绿化。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工地进出口设车辆轮胎清洗水池,同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上应覆盖篷布。

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洒水抑尘等施工过程;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厕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运。

固废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并做好扬尘防治防流失等措施;废弃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并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声环境保护: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二、营运期:

大气环境保护:尾菜粉碎机上部进料口加盖封闭;尾菜粉碎后堆肥设置一套配备智流膜堆肥装置,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水环境保护: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蔬菜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通过过滤设备过滤后送至灌溉管道回用于灌溉。

固废管理: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农药包装物暂存于农事服务中心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运处置。

声环境保护:合理布局,水泵布置远离场界,尾菜粉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固定、安装减振基座,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