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4-03-11 10:19 浏览量: 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晶体外壳7.5亿只、柱塞10000只、转子20000只、流延机30台技改项目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六道40号

舟山市金秋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拟搬迁至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六道40号新建厂区内,利用现有车间一,设置精密机械加工区、抛光区和电镀区等,实施年产晶体外壳7.5亿只、柱塞10000只、转子20000只、流延机30台技改项目。搬迁后企业仅保留产品配套的镀硬铬生产线,其余电镀生产线全部淘汰,不再对外提供电镀加工服务。镀硬铬升级为架空镀槽,并由立式镀槽技改为卧式镀槽,提高电流效率和安全性;老厂保留作为研发基地。

 

已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

1、废气: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和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镀铬酸性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1套设计处理风量45000m3/h净化系统,采用“凝聚回收+还原吸收+碱液喷淋”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设置1套设计处理能力2m3/h含铬废水预处理一体机、1套设计处理能力4m3/h综合废水处理及中水处理系统。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24m3的含铬废水收集池、1座有效容积24m3的综合废水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45m3的初期雨水池,可避免各类废水同时产生时对废水处理系统的负荷冲击,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量的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科学合理进行总图布局,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并远离厂界;采取减振措施。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应急:设置110m3的事故应急池,45m3的初期雨水池,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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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4-03-11 10:19:5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晶体外壳7.5亿只、柱塞10000只、转子20000只、流延机30台技改项目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六道40号

舟山市金秋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拟搬迁至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六道40号新建厂区内,利用现有车间一,设置精密机械加工区、抛光区和电镀区等,实施年产晶体外壳7.5亿只、柱塞10000只、转子20000只、流延机30台技改项目。搬迁后企业仅保留产品配套的镀硬铬生产线,其余电镀生产线全部淘汰,不再对外提供电镀加工服务。镀硬铬升级为架空镀槽,并由立式镀槽技改为卧式镀槽,提高电流效率和安全性;老厂保留作为研发基地。

 

已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

1、废气: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和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镀铬酸性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1套设计处理风量45000m3/h净化系统,采用“凝聚回收+还原吸收+碱液喷淋”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设置1套设计处理能力2m3/h含铬废水预处理一体机、1套设计处理能力4m3/h综合废水处理及中水处理系统。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24m3的含铬废水收集池、1座有效容积24m3的综合废水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45m3的初期雨水池,可避免各类废水同时产生时对废水处理系统的负荷冲击,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量的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科学合理进行总图布局,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并远离厂界;采取减振措施。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应急:设置110m3的事故应急池,45m3的初期雨水池,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