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变更情况公示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市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变更情况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等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406室,邮政编码:316000,信函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乔木,电话:0580-2067875
附件:舟山市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变更情况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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