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编号为PF330920240029、PF330920240030的两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于2024年5月27日批准舟山中集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废有机漆灰HW12(900-252-12)300吨、舟山普陀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废有机漆灰HW12(900-252-12)120吨,均委托青岛艾镨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危证19号)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跨省转移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0283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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