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 舟环建审〔2024〕15号 | 2024年7月18日 | 见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生态环境部关于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审批通过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9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2033012
传真:0580-2037820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舟环建审〔2024〕15号.pdf要求进行审批的函.pdf信息公开说明材料.pdf删除不宜公开信息说明.pdf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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