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改革办赴我局调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重点工作
消息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4-07-26 09:29 浏览量: 字号:[ ]

7月18日,市委副秘书长、市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孙建军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调研组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调研。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代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取得的核心亮点和下步重点工作做了汇报,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各自领域取得的改革成就进行了汇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全面深化、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市生态环境局先后牵头实施“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港口船舶污染物数字化协同管理新模式,研发“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首创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费续缴新机制,开展行政许可集成改革试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7%,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浙江省排名第一;全市地表水交接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趋升,交出了一份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山更美、空气更清新的生态答卷。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成就。调研组指出,改革工作已经跨过了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时期,到了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的关键阶段,绝不可因循守旧、按部就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我市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生态文明改革经验,围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系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改革工作,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争取多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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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改革办赴我局调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重点工作

消息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4-07-26 09:29:23

7月18日,市委副秘书长、市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孙建军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调研组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调研。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代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取得的核心亮点和下步重点工作做了汇报,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各自领域取得的改革成就进行了汇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全面深化、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市生态环境局先后牵头实施“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港口船舶污染物数字化协同管理新模式,研发“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首创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费续缴新机制,开展行政许可集成改革试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7%,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浙江省排名第一;全市地表水交接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趋升,交出了一份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山更美、空气更清新的生态答卷。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成就。调研组指出,改革工作已经跨过了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时期,到了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的关键阶段,绝不可因循守旧、按部就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我市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生态文明改革经验,围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系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改革工作,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争取多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