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舟山建设工作简报2024年第6期
消息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9-26 15:20 浏览量: 字号:[ ]

舟山市加强法律服务推动“海洋牧场”有序发展

 

为推动舟山海洋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高质量蛋白食物,推动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舟山市利用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服务“海上牧场”建设,今年来共调解养殖纠纷110余件,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集中民智,完善体系。积极组建海上养殖网格体系,在全市6个养殖海域729户的养殖渔民中,组织42名骨干组建成了海上养殖网格成员,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对海上牧场调解服务体系进行体检,进一步完善了海上牧场调解服务体系。动员养殖户相互合作,相互守望。目前共建立守望互助户100余对,预防相关矛盾纠纷案件发生,和谐相互关系。

收集信息,建立平台。收集全市近650位养殖户的各类信息,结合卫星定位,绘制11920亩养殖桁地布局平面图,实现“智慧化”治理,有效预防了因养殖桁地位置发生偏移和界址不清产生的纠纷。确定了1艘市级海上牧场调解船,建立1处海上牧场海上调解点、1处海上牧场陆上调解点,落实专人值守,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分区包干,充实队伍。将养殖桁地分为四个区域,每个海域建立一支由贻贝养殖户、社区干部、专职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队伍,专门调解区域内的海事渔事矛盾纠纷,与派出所、渔办、社区等积极衔接,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将定期进行交流,群策群力,确保部门衔接顺畅。(市司法局供稿)

 

 

舟山市立足岸电设施建设助力美丽建设

 

一、源头补课,推动岸电设施建设全覆盖。督促全市新建、改建码头依法依规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鼓励已建码头加快实施岸电建设。截至7月中旬,完成货运港口新建岸电设施5套,全市货运码头岸电设施已覆盖45个泊位;我局监管范围内的沿海三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总体覆盖率达84.6%,其中集装箱和邮轮泊位覆盖率达100%,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泊位覆盖率达80%。

二、过程管控,推进船舶岸电使用常态化。指导港口岸电供应企业建立岸电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强化岸电设施维护保养,落实靠港船舶岸电使用要求。联合海事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监督检查机制,将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形成监管合力。截至今年7月中旬,本年度累计使用量292.7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65.97%,年度目标完成率169.82%,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资金保障,提升岸电建设使用积极性。安排港口岸电建设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岸电设施建设、改造企业,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推广使用,助力港口绿色可持续发展。2023年以来,发放补助资金1074.3万元,涉及7套岸电设施改造项目,惠及6家企业。(市港航和口岸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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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舟山建设工作简报2024年第6期

消息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9-26 15:20:56

舟山市加强法律服务推动“海洋牧场”有序发展

 

为推动舟山海洋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高质量蛋白食物,推动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舟山市利用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服务“海上牧场”建设,今年来共调解养殖纠纷110余件,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集中民智,完善体系。积极组建海上养殖网格体系,在全市6个养殖海域729户的养殖渔民中,组织42名骨干组建成了海上养殖网格成员,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对海上牧场调解服务体系进行体检,进一步完善了海上牧场调解服务体系。动员养殖户相互合作,相互守望。目前共建立守望互助户100余对,预防相关矛盾纠纷案件发生,和谐相互关系。

收集信息,建立平台。收集全市近650位养殖户的各类信息,结合卫星定位,绘制11920亩养殖桁地布局平面图,实现“智慧化”治理,有效预防了因养殖桁地位置发生偏移和界址不清产生的纠纷。确定了1艘市级海上牧场调解船,建立1处海上牧场海上调解点、1处海上牧场陆上调解点,落实专人值守,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分区包干,充实队伍。将养殖桁地分为四个区域,每个海域建立一支由贻贝养殖户、社区干部、专职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队伍,专门调解区域内的海事渔事矛盾纠纷,与派出所、渔办、社区等积极衔接,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将定期进行交流,群策群力,确保部门衔接顺畅。(市司法局供稿)

 

 

舟山市立足岸电设施建设助力美丽建设

 

一、源头补课,推动岸电设施建设全覆盖。督促全市新建、改建码头依法依规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鼓励已建码头加快实施岸电建设。截至7月中旬,完成货运港口新建岸电设施5套,全市货运码头岸电设施已覆盖45个泊位;我局监管范围内的沿海三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总体覆盖率达84.6%,其中集装箱和邮轮泊位覆盖率达100%,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泊位覆盖率达80%。

二、过程管控,推进船舶岸电使用常态化。指导港口岸电供应企业建立岸电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强化岸电设施维护保养,落实靠港船舶岸电使用要求。联合海事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监督检查机制,将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形成监管合力。截至今年7月中旬,本年度累计使用量292.7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65.97%,年度目标完成率169.82%,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资金保障,提升岸电建设使用积极性。安排港口岸电建设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岸电设施建设、改造企业,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推广使用,助力港口绿色可持续发展。2023年以来,发放补助资金1074.3万元,涉及7套岸电设施改造项目,惠及6家企业。(市港航和口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