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聚焦制度变革助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舟山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聚焦制度变革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一、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制度。整体构建“三区三廊一带多群”生态空间总体格局,构建重点大岛“山-滩-海”生态廊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980.94平方公里。严守“三条控制线”,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2023年以来全市涉及生态红线论证项目报省政府审批13宗。
二、创新深化“林长+”联动机制。建立生态联勤警务工作站、珍稀树种及古树名木巡查守护中心等“林长+警长”机制,累计开展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7次。“林长+法官”司法模式,设立古树名木及文化古迹司法保护基地,全省率先发布古树名木和文化古迹类司法保护令,古树巡护覆盖率超80%。“林长+检察长”检察建议模式,发布检察建议书8份,协同推进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资源保护。“民间林长”监督巡林模式,招募“民间林长”21名,引导群众开展巡山护林、灾害防治等,调动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积极性。
三、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和岸线占补制度。2024年启动了新一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7类自然资源资产,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加强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管控,严格落实自然岸线保护要求,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必须开展自然岸线“先补后占”。2024年舟山海岛岸线总长度共计2793.4公里,其中自然岸线长1976公里,人工岸线长775.52公里,其他岸线41.88公里。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72.24%。
(市美丽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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