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5-05-07 14:18 浏览量: 字号:[ ]
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东南侧海域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东南侧海域

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34台(单机容量12MW)、66kV海缆约42km,220kV海缆55km,以及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总投资51488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 1 海域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类型

敏感/保护对象

敏感区位置

与工程位置关系

保护内容

自然保护区

浙江象山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宁波象山

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分别位于工程南侧1.7km、6.4km和12km

保护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产卵区、繁育区,中华凤头燕鸥等繁殖鸟类和江豚的栖息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海岛和海洋生态系统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象山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象山海域

位于工程南侧1.7 km

珍稀濒危物种

韭山列岛产卵场保护区

象山海域

位于工程南侧6.2km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舟山渔场产卵场保护区

普陀海域

位于工程东北侧,23km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东海中北部近海的中间海域,横跨舟山渔场和鱼山渔场

风电场区和部分送出海缆(33.52km)位于保护区内

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4月16日至7月1日,保护东带鱼等经济鱼类产种质资源及其自然栖息环境

无居民海岛

普陀梅散列岛岛群、普陀六横东岛群、普陀六横北部、虾峙岛群、象山乱礁洋群岛、普陀六横-佛渡岛群、象山韭山列岛北、中、南岛群

风电场区距离最近的无居民岛象山韭山列岛北群岛11.7km,海缆距离最近的无居民岛普陀梅散列岛岛群0.86km。

海岛及其生态系统

鸟类

工程周边

工程周边

中华凤头燕鸥和黑脸琵鹭等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鸟类

舟山六横和韭山列岛严格保护岸线

电缆穿越

岸线形态和功能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工程对流速的影响范围仅出现在风电场区附近,影响范围空间上呈现与流向平行的条带状,未扩散到其他水域。整体来看,由于风机桩基的阻流作用,风电场区所在海域流速主要呈现减少态势。具体而言,在大潮汛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略大于小潮汛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涨急汛下的影响范围在潮流的影响下更偏向风电场风机的北侧,落急汛下的影响范围在径流的影响下更偏向风机的南侧。

大潮涨急时刻,风电场区所在海域流速减少主要发生在北侧风机群处,流速减小范围约为4km,平均减小幅度约为0.03 m/s;南侧风机群的流速减小整体不明显。17#~20#风机流速略有增加,增加幅度不超过0.02 m/s。小潮涨急时刻的变化与大潮涨急类似,只是流速减小幅度略小于大潮涨急时刻。

大潮落急和小潮落急时刻,风电场区所在海域流速减少主要发生在风电场范围,影响范围约为3km,减小幅度约为0.02~0.03 m/s,风机群东侧流速略有增加,幅度不超过0.02 m/s。

在工程后全潮平均流向未发生改变,流速变化均小于0.2 cm/s,工程建设对工程海域附近的平均潮流影响较为微弱。

2、冲淤影响评价

根据海床冲淤分析结果,近10年风电场区水下地形的冲淤速率仅为-0.001 m,表明研究区域基本达到冲淤动态平衡。工程建设后,改变了局部的水流条件和含沙量分布,从而会对海床演变产生影响。工程后25年的冲淤变化以北侧风机淤积增大为主,南侧风机淤积增大相对较小,其中2#、3#、8#和9#风机淤积增幅明显,范围在4km左右,局部增幅分别为0.4m和0.2m,同时风电场区西侧出现局部冲刷,冲刷幅度小于0.1m。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电缆施工期间海域内全潮悬浮泥沙浓度范围大于150 mg/l和10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分别为9.81 km2 和27.90 km2,大于5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约为42.06 km2,大于2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约为114.19 km2,大于1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约为176.61 km2。海缆铺设施工引起的悬浮物扩散主要出现在施工点附近海域,且主要在海缆铺设过程出现,海缆铺设施工时限较短,一旦施工完毕,工程周边区域水质环境可在较短时间内恢复。

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入海域,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海上船舶生活污水委托船舶污染处理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收集,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置。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

4、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1)  施工期影响

在风电场建设过程中,海缆沟开挖、风机基础施工等施工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部分底栖生物生存,海水中的悬浮物增加时,海洋浮游植物及藻类的光合作用因此受影响,海洋动物的摄食活动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海洋饵料生物和经济生物的生长繁殖。若海水中悬浮物浓度过大,海洋动物特别是贝类、仔鱼有可能因呼吸作用受阻而窒息死亡,从而造成渔业生产的损失。

由于本工程所在区域为潮汐活动频繁区,背景浊度较高,当地生物对悬浮物的增量会有较强的适应性,加上施工是逐步进行的,随着悬浮物的沉降每天的施工影响不会累积,因此其影响程度属于能被接受的范围内。

(2)  运行期影响

本风电场工程运行期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是风机桩基、升压站等永久设施占地周围区的底栖生物的生境遭到永久的破坏,在该范围内的底栖生物不可恢复。由于工程永久占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很小,因此工程占地对该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有限。

5、海洋沉积物环境

在严格施工管理条件下,施工船舶将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经收集处理后运至陆上处置,海上工程施工不会对海洋沉积物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6、水下/水上、电磁环境影响

(1)  水下噪声影响

风机基础海上打桩施工时,应确立在4.64km范围内为海洋哺乳动物和石首鱼科鱼类警告区域,以2.37km范围内为非石首鱼科鱼类警告区域。

运行期测试结果反映出风机运转中在水下产生了些噪声,但是监测结果中风机噪声的特征并不明显,也没有对较远处的背景噪声产生影响。因此运行期水下噪声对海洋动物的影响较小,在采取环保措施后可以降低。

(2)  水上噪声影响

本工程风电场址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海缆评价范围内同样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工程主体施工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风电场周围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风电场运行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  电磁环境影响

经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所产生的电场强度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升压站最大磁感应强度将远小于评价标准(100μT)要求。根据类比分析,工程66kV、220kV海缆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4kV/m和0.1mT的限值要求。

风电场运行期期间,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磁场不会改变鱼类的洄游路线及洄游形式,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有限。非正常工况下高强度电场主要集中与电缆附近,可能对电缆附近的海洋生物主要是底栖生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时间较短。

7、其它环境影响

(1)  大气环境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陆上运输车辆的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营运期仅风机运行维护船舶机械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固体废物

施工期海上和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期巡检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陆上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日常维护涉及的残废油、含油棉纱和废手套、废蓄电池等运回陆域统一堆放在陆域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  陆生生态

项目施工期风机拼装及堆存占用荒草地,项目施工结束后这些草又会自然恢复,对陆生生态基本无影响。

8、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表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项目

具体内容

规模及数量

预期效果

船舶污染物处理

船舶污水、垃圾处理

污水、垃圾收集装置

海域施工船舶均设置船舶含油污水的收集装置,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海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船舶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

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变压器事故废水处置

事故油罐

事故油罐120m3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统一回收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处置

垃圾桶

根据需要在施工船舶上设置生活垃圾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陆域1#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废弃钻渣、淤泥

钻渣、淤泥

在定向钻施工结束后,产生的钻渣用于陆上集控中心回填

统一收集回填,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运行期风机检修废油

危废暂存间

风机检修润滑油约7.5t/a,运回陆域统一暂存在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运行期风机检修含油棉纱、废手套

危废暂存间

产生含油棉纱43kg/a,废手套40kg/a,运回陆域统一暂存在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运行期海上升压站检修废蓄电池

危废暂存间

海上升压站废蓄电池10t/10a,运回陆域统一暂存在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海洋生态保护

渔业资源补偿

采用增殖放流方法补偿

以当地海域常见的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增殖放流的品种、数量,不会对工程海域生物资源造成明显影响

风机页片涂色

34 台风机的叶片进行涂色

增加风机叶片可见度,减少鸟撞概率;形成鸟类适宜栖息地

风机叶片,与风机安装同步

声环境保护

噪声防治

管理措施

施工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噪声管理措施

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运行期海上升压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

大气污染

物控制

管理措施

定期洒水,施工船只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监控设施

监控管理

风电场设现场监控系统,制定运行维护安全措施

/

应急设备、设施

围油栏等、升压站事故油罐

施工期应急船舶和运行期溢油应急设施

配置溢油应急设备、设施,并依托区域应急力量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情况

风电场环保管理

运行期无人值守,专职人员纳入陆上集控中心统一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增加电力供应并改善地区电源结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运行带来的海洋生物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小或避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3楼304-99

联系电话:0571-86664313

(2)  环评单位: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中昌国际1911室

联系电话:0580-2166376

(3)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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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5-05-07 14:18:44
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东南侧海域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东南侧海域

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34台(单机容量12MW)、66kV海缆约42km,220kV海缆55km,以及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总投资51488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 1 海域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类型

敏感/保护对象

敏感区位置

与工程位置关系

保护内容

自然保护区

浙江象山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宁波象山

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分别位于工程南侧1.7km、6.4km和12km

保护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产卵区、繁育区,中华凤头燕鸥等繁殖鸟类和江豚的栖息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海岛和海洋生态系统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象山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象山海域

位于工程南侧1.7 km

珍稀濒危物种

韭山列岛产卵场保护区

象山海域

位于工程南侧6.2km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舟山渔场产卵场保护区

普陀海域

位于工程东北侧,23km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东海中北部近海的中间海域,横跨舟山渔场和鱼山渔场

风电场区和部分送出海缆(33.52km)位于保护区内

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4月16日至7月1日,保护东带鱼等经济鱼类产种质资源及其自然栖息环境

无居民海岛

普陀梅散列岛岛群、普陀六横东岛群、普陀六横北部、虾峙岛群、象山乱礁洋群岛、普陀六横-佛渡岛群、象山韭山列岛北、中、南岛群

风电场区距离最近的无居民岛象山韭山列岛北群岛11.7km,海缆距离最近的无居民岛普陀梅散列岛岛群0.86km。

海岛及其生态系统

鸟类

工程周边

工程周边

中华凤头燕鸥和黑脸琵鹭等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鸟类

舟山六横和韭山列岛严格保护岸线

电缆穿越

岸线形态和功能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工程对流速的影响范围仅出现在风电场区附近,影响范围空间上呈现与流向平行的条带状,未扩散到其他水域。整体来看,由于风机桩基的阻流作用,风电场区所在海域流速主要呈现减少态势。具体而言,在大潮汛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略大于小潮汛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涨急汛下的影响范围在潮流的影响下更偏向风电场风机的北侧,落急汛下的影响范围在径流的影响下更偏向风机的南侧。

大潮涨急时刻,风电场区所在海域流速减少主要发生在北侧风机群处,流速减小范围约为4km,平均减小幅度约为0.03 m/s;南侧风机群的流速减小整体不明显。17#~20#风机流速略有增加,增加幅度不超过0.02 m/s。小潮涨急时刻的变化与大潮涨急类似,只是流速减小幅度略小于大潮涨急时刻。

大潮落急和小潮落急时刻,风电场区所在海域流速减少主要发生在风电场范围,影响范围约为3km,减小幅度约为0.02~0.03 m/s,风机群东侧流速略有增加,幅度不超过0.02 m/s。

在工程后全潮平均流向未发生改变,流速变化均小于0.2 cm/s,工程建设对工程海域附近的平均潮流影响较为微弱。

2、冲淤影响评价

根据海床冲淤分析结果,近10年风电场区水下地形的冲淤速率仅为-0.001 m,表明研究区域基本达到冲淤动态平衡。工程建设后,改变了局部的水流条件和含沙量分布,从而会对海床演变产生影响。工程后25年的冲淤变化以北侧风机淤积增大为主,南侧风机淤积增大相对较小,其中2#、3#、8#和9#风机淤积增幅明显,范围在4km左右,局部增幅分别为0.4m和0.2m,同时风电场区西侧出现局部冲刷,冲刷幅度小于0.1m。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电缆施工期间海域内全潮悬浮泥沙浓度范围大于150 mg/l和10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分别为9.81 km2 和27.90 km2,大于5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约为42.06 km2,大于2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约为114.19 km2,大于10 mg/l以上的包络面积约为176.61 km2。海缆铺设施工引起的悬浮物扩散主要出现在施工点附近海域,且主要在海缆铺设过程出现,海缆铺设施工时限较短,一旦施工完毕,工程周边区域水质环境可在较短时间内恢复。

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入海域,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海上船舶生活污水委托船舶污染处理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收集,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置。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

4、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1)  施工期影响

在风电场建设过程中,海缆沟开挖、风机基础施工等施工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部分底栖生物生存,海水中的悬浮物增加时,海洋浮游植物及藻类的光合作用因此受影响,海洋动物的摄食活动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海洋饵料生物和经济生物的生长繁殖。若海水中悬浮物浓度过大,海洋动物特别是贝类、仔鱼有可能因呼吸作用受阻而窒息死亡,从而造成渔业生产的损失。

由于本工程所在区域为潮汐活动频繁区,背景浊度较高,当地生物对悬浮物的增量会有较强的适应性,加上施工是逐步进行的,随着悬浮物的沉降每天的施工影响不会累积,因此其影响程度属于能被接受的范围内。

(2)  运行期影响

本风电场工程运行期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是风机桩基、升压站等永久设施占地周围区的底栖生物的生境遭到永久的破坏,在该范围内的底栖生物不可恢复。由于工程永久占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很小,因此工程占地对该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有限。

5、海洋沉积物环境

在严格施工管理条件下,施工船舶将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经收集处理后运至陆上处置,海上工程施工不会对海洋沉积物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6、水下/水上、电磁环境影响

(1)  水下噪声影响

风机基础海上打桩施工时,应确立在4.64km范围内为海洋哺乳动物和石首鱼科鱼类警告区域,以2.37km范围内为非石首鱼科鱼类警告区域。

运行期测试结果反映出风机运转中在水下产生了些噪声,但是监测结果中风机噪声的特征并不明显,也没有对较远处的背景噪声产生影响。因此运行期水下噪声对海洋动物的影响较小,在采取环保措施后可以降低。

(2)  水上噪声影响

本工程风电场址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海缆评价范围内同样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工程主体施工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风电场周围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风电场运行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  电磁环境影响

经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所产生的电场强度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升压站最大磁感应强度将远小于评价标准(100μT)要求。根据类比分析,工程66kV、220kV海缆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4kV/m和0.1mT的限值要求。

风电场运行期期间,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磁场不会改变鱼类的洄游路线及洄游形式,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有限。非正常工况下高强度电场主要集中与电缆附近,可能对电缆附近的海洋生物主要是底栖生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时间较短。

7、其它环境影响

(1)  大气环境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陆上运输车辆的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营运期仅风机运行维护船舶机械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固体废物

施工期海上和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期巡检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陆上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日常维护涉及的残废油、含油棉纱和废手套、废蓄电池等运回陆域统一堆放在陆域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  陆生生态

项目施工期风机拼装及堆存占用荒草地,项目施工结束后这些草又会自然恢复,对陆生生态基本无影响。

8、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表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项目

具体内容

规模及数量

预期效果

船舶污染物处理

船舶污水、垃圾处理

污水、垃圾收集装置

海域施工船舶均设置船舶含油污水的收集装置,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海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船舶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

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变压器事故废水处置

事故油罐

事故油罐120m3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统一回收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处置

垃圾桶

根据需要在施工船舶上设置生活垃圾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陆域1#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废弃钻渣、淤泥

钻渣、淤泥

在定向钻施工结束后,产生的钻渣用于陆上集控中心回填

统一收集回填,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运行期风机检修废油

危废暂存间

风机检修润滑油约7.5t/a,运回陆域统一暂存在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运行期风机检修含油棉纱、废手套

危废暂存间

产生含油棉纱43kg/a,废手套40kg/a,运回陆域统一暂存在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运行期海上升压站检修废蓄电池

危废暂存间

海上升压站废蓄电池10t/10a,运回陆域统一暂存在集控中心的危废暂存间中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海洋生态保护

渔业资源补偿

采用增殖放流方法补偿

以当地海域常见的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增殖放流的品种、数量,不会对工程海域生物资源造成明显影响

风机页片涂色

34 台风机的叶片进行涂色

增加风机叶片可见度,减少鸟撞概率;形成鸟类适宜栖息地

风机叶片,与风机安装同步

声环境保护

噪声防治

管理措施

施工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噪声管理措施

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运行期海上升压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

大气污染

物控制

管理措施

定期洒水,施工船只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监控设施

监控管理

风电场设现场监控系统,制定运行维护安全措施

/

应急设备、设施

围油栏等、升压站事故油罐

施工期应急船舶和运行期溢油应急设施

配置溢油应急设备、设施,并依托区域应急力量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情况

风电场环保管理

运行期无人值守,专职人员纳入陆上集控中心统一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增加电力供应并改善地区电源结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运行带来的海洋生物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小或避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3楼304-99

联系电话:0571-86664313

(2)  环评单位: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中昌国际1911室

联系电话:0580-2166376

(3)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