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5-06-05 10:53 浏览量: 字号:[ ]

为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向公众征集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情形

1、环评文件内容抄袭,出具虚假报告,内容有重大缺陷疏漏等方面。

2、资质挂靠、伪造签字、环评工程师编制情况异常等方面。

3、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恶意低价竞争或恶意抬价等方面。

4、利用编制环评文件的便利,强制向企业推销特定设备、淘汰设备、治理设施或其他服务等方面。

5、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不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

6、涉及审批人员工作作风等方面。

7、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弄虚作假情形。

二、提供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如有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问题线索,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

1.来电:0580-2021127 (审批部门),0580-2067369(纪检部门);

2.来信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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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5-06-05 10:53:25

为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向公众征集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情形

1、环评文件内容抄袭,出具虚假报告,内容有重大缺陷疏漏等方面。

2、资质挂靠、伪造签字、环评工程师编制情况异常等方面。

3、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恶意低价竞争或恶意抬价等方面。

4、利用编制环评文件的便利,强制向企业推销特定设备、淘汰设备、治理设施或其他服务等方面。

5、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不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

6、涉及审批人员工作作风等方面。

7、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弄虚作假情形。

二、提供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如有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问题线索,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

1.来电:0580-2021127 (审批部门),0580-2067369(纪检部门);

2.来信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