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5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5-08-05 11:26 浏览量: 字号:[ ]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批文链接

1

关于岱山县高亭中心渔港东段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舟环建审〔2025〕30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关于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对原涂装车间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舟环建审〔2025〕31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批复

舟环建审〔2025〕31号.pdf舟环建审〔2025〕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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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5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消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5-08-05 11:26:59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批文链接

1

关于岱山县高亭中心渔港东段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舟环建审〔2025〕30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关于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对原涂装车间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舟环建审〔2025〕31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批复

舟环建审〔2025〕31号.pdf舟环建审〔2025〕30号.pdf